第147节
  他一下子就想的深远了。
  会稽李家有现在的地位,既有他们世家传承的因素,也有他们曾是开国功臣的缘故。
  当年开国功臣现在完好存活的也没几个了,看看闻家被打压的……就李家及时抽身,抽身得很早,与长安的权力中心关系不深,才能保住这么多年的太平。莫非李怀安看长安局面乱了,重新动了心思?
  程太尉嘱咐长子:“李二郎这个人不能不防。若有机会,杀了他也无妨。没机会的话,也要监督好他。现在我们不宜跟闻、李两家正式翻脸,然三郎的仇,不能不报。”
  程大郎大笑道:“我知道。但是阿父,你还真把李二郎当个人物吗?他就是个冲动的混小子。我仔细看过他这些年做的事了。以前出身混混,就因为杀人入狱,被会稽郡守捡了去,才认了亲。后来他在长安闹出的事也不说了,如果不是李郡守,他能平安离开这里?再是会稽之战,雷泽之战……”
  “李二郎武功高强,擅长单打独斗,群斗恐怕也有几分战力。想来李家就是看中他这方面,才把他派去雷泽的。我过问过那边的海寇战事,又仔细阅读了他们的折子。李信在其中,不过是一个杀人工具而已。论智谋,论担当,他还不如之后的李三郎来得溢美词多。”
  “桩桩件件都能证明李二郎是个冲动易怒、做事不顾后果的混人。这种人,就像现在这样,瞎折腾,于大局上无损。”
  程太尉颔首。
  他位高权重,当然不会去分析李二郎这个人的生平。但是程家大郎分析了,程太尉姑且一听,也觉得大郎说得对。李信展露给大家的性格,一直是前后统一的。这么大的少年郎,程太尉除了看出他武功高,也没看出他别的优点来。程大郎都不将李信放在眼里,程太尉自然也不会了。
  他都不屑于为难李信。
  程家郎君们在下方跟李二郎折腾,然宁王把李二郎送进期门,程太尉反对都反对得很敷衍,属于意思一下。他得给宁王面子,也不能太过得罪曲周侯。大家面子上过得去,彼此知道就行了。
  程太尉却仍提醒程大郎:“万事小心。李二郎未尝没有麻痹你的意思……说不得他胸有丘壑,懂得掩藏自己的实力,一直用表象来骗你。”
  程大郎忍俊不禁,却仍笑着应是,心里实则不以为然。
  程家从一开始就陷入了习惯,就走入了误区。不光是他们,很多人听过李信的生平,都不会把这个人太当回事,顶多觉得他运气好。在程家这些贵族郎君眼中,在满长安这些贵族郎君眼中,出身草莽的李二郎,从来没接受过正规的教育,能有什么真本事呢?再看看他做的事,除了打架,还是打架……
  不过是运气好罢了……可是老谋深算的程太尉想来,总觉得不止这样。他习惯把人往坏处想,他心里预感不太好……
  程太尉沉思中,忽听到校场中暴雷般的吼声——“阿信!”
  他们循声看去,见好些烈马被掀翻落地,灰头盖脸的吴明从土里爬出来,拿到了自己这方的旗帜。他拼杀出了包围圈,眼见便要接近那处高竿!这乃是期门郎君们选用的调虎离山之计,其他郎君们拦住羽林那边的郎君,保送出了这么一位。然羽林那边的郎君也不好打发,期门争取了三息的时间。三息一过,骑马冲出来的被委以重任的吴明,重新被分出来的一对羽林郎君们围住了。
  吴明手里拿着旗帜,看四面八方飞过来郎君,有直取他手中旗者,有向他身下马袭击的。他座下之马前腿一屈,被拉得跪倒,发出嘶鸣。吴明好歹不是当年的绣花枕头了,灵敏地往旁一翻,避过了被马踩死的可能。他在被众人攻击时,猛看到远方李二郎的身影。于一众剑拔弩张中,少年十分冷静,冷静得近乎冷漠。
  想到一开始,长官吩咐战略,嘱咐他们如何和羽林对抗时,到李二郎那里。李二郎笑着说,“我不懂你们的战术,也没学过这个。但是如果要打架的话,要拼武力的话,找上我就行了。”
  吴明当时心有疑问,多看了李信两眼。他不是说他不打架了吗?他怎么……
  但是少人像吴明这样了解李信的过去,当李信冲吴明眨眼睛时,吴明就闭嘴当做不了解李信的“诡计多端”了。郎君们觉得李信不堪大用,对李信的安排,就剩下了混战。吴明在被拉下马时,尘土飞扬中,看到了少年的侧影。他一瞬间无比地相信李信,叫道,“阿信!”
  李信果然回头来看他了。
  他这边的战局很紧张,争时争刻,众郎君们都在拼时间。然李信一回头,看到吴明被众人围攻,被拉下马,眸子一沉。转瞬的时间,李信就丢开了手边事,纵身跃起,飞掠向吴明的方向。
  围观者旁观了李信的好武艺。
  看他如飞鹞般冲入了吴明的方向,不理会身后郎君“李二郎你干什么”的怒吼。那匹马已经被掀翻,失了控,重新站起来后,就向地上被众郎君围攻的吴明身上踩去。吴明目中现出恐惧,已经看到了马的铁蹄,旁边忽而伸出来一只手拉住了他。
  那马蹄踩下去,踩向李信的手臂。
  “……!”看台上的太子等人,全都站了起来,“怎么回事?!”
  马发出尖刺的吼声,它踩中少年的手臂,少年却将身下的另一个人,如水一般滑滚了出去。但马腿被那少年划了一下,当即大痛。马发了疯,红了眼一通大吼,往四面的郎君冲过去。围在吴明身边想把旗帜夺下来的羽林郎君们见机不妙,忙往四面散开。
  马追逐着他们。
  而李信接过了吴明手中的旗帜,长身上竿。他身形如电如雾,眨眼间的时间,前一眼众人还在担心他的手臂,后一眼,旗帜已经插上了高处。少年郎君从上跳跃而下,翩若惊鸿般落了地。
  “……呀!”跟随长公主的众侍女们心起起落落,一惊一乍,被李二郎这前后反转吓得脸色精彩无比。
  而脸色精彩的,又何止他们呢?
  场中发出震天的喊声——“李二郎好样的!”“我们赢了哈哈哈!”
  程太尉眸子幽深地看着下方的庆祝,他看眼一旁的长公主。长公主面色如土,神情仓皇而迷惘,恐怕也被李二郎吓得不轻。程太尉想:看来这个李二郎,确实于武学上的天分极好。唔,这么一个人物,杀了实在可惜了……
  旁边传来一声喝彩声。
  太子反应过来后,惊喜地拍栏杆,“这位郎君是谁?当真有本事!赏!大赏!”
  “叫他来问话!孤要给他升职!让他来东宫任职!当东宫的侍卫长!”
  长公主在一边幽幽看了眼自己这位侄子:“殿下,他便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外甥,会稽李家的二郎。”
  太子愣一下后,脸色有些讪讪的。长公主一开始过来时,就问他李二郎,他随手一指……没想到到最后,他都没弄清楚李二郎是哪个。不过当太子的,脸皮当然得厚。太子又拉着亲姑姑一叠声地夸李二郎,并有问李二郎姻缘的意思,想给这位郎君指个婚……
  在长公主脸都要青了、忍无可忍的时候,程太尉一声笑,打断了太子的热情。
  程太尉揶揄般地看了长公主一眼:“太子殿下不知道吗?李二郎,一直在追慕你表妹舞阳翁主。他现在叫长公主殿下一声‘舅母’,日后,可是要喊‘外姑’的。”
  太子:“……”
  他有些尴尬。
  饶他平时性格说一不二、不喜欢人反驳自己,当他此次接二连三地闹出笑话,这位太子殿下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了。好在很快,下方的将士解了他的围。手臂负伤的李二郎和吴家大郎一起过来谢赏,并拜见太子。
  长公主远远看李信走近,他左手臂垂在身侧,旁边吴明一脸愧疚又紧张。吴明几次想拉李信的手臂,都被李信不耐烦地用另一只手推开。李信受不了吴明那副肉麻的样子,一个大男人,非要跟他扯来扯去……
  长公主望着李信,心想:李信是一个很强大的人。
  可惜现在手臂受伤,成了个残废。
  她半欣慰,半嫌弃地想:哦,一个强大的残废。
  李信上了高台,吴明在一边拱手与太子见礼。大楚不兴跪拜礼,男儿郎讲究跪天跪地跪父母,非正式场合,非祭天场合,即使面对陛下,他们也只是欠身,只是拱手,不会动不动就跪下。太子和颜悦色地嘉奖了两位郎君,重点奖赏李信。他问了李信的意思,看李信态度可有可无,便想把李信调到东宫去。
  李信随口般应了。
  他心知程太尉在一边看着他,便不敢做出显得自己太有远见的样子,惹这只老狐狸怀疑。
  老狐狸没怀疑他,李二郎手臂都负伤、都成了半个残废了。少年郎君脸色苍白地过来与他们见面,连太子殿下都不好意思多说两句话,赶紧让李信下去就医。程太尉见这边没热闹看了,向太子告辞欲走。太子也觉得经过方才的比试,今日接下来不会有什么好玩的了,就驱散了众郎君,自己也走了。
  吴明原本抢先扶着李二郎的手臂,当大人物一走,显出了长公主。吴明眼睛就亮了,他一把扔开了李信的手臂,几乎快扑过来,“殿下您怎么来了……”这位可能是他未来的外姑啊!
  吴明心里喜滋滋地想:我定要好好巴结巴结我外姑。说不定我外姑一高兴,就把小蝉妹妹许给我了呢?
  被吴明一把丢开的李信脸都绿了,受伤的手臂险些被推开得伤上加伤:“……”
  长公主面对吴明的热情,无语了半天。她被吴明亲切地嘘寒问暖,很长时间,都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丞相家的这个宝贝疙瘩。好在李信在后方阴测测道,“吴明,你给我过来!我为谁受的伤?你转眼就忘?!你过来,我与长公主有话说。”
  吴明不甘不愿,心想长公主是你舅母啊。你们想见面什么时候不能见?非要这个时候跟我抢?
  他哪里知道他见到长公主的次数,恐怕都比李信多。李信是抓耳挠腮地想见长公主,然而长公主不见他。好容易有这个机会,李信怎么可能放弃?
  长公主呃一声,看李信那手臂……血顺着手往下流,手臂无力地垂在那里,看他脸都疼得无血色了,居然还站在这里,要跟她说话?
  长公主一时间,对李二郎这番不要命的精神也佩服十分,心软了一软:李信虽然是残废了。但他是一个强大又坚强的残废。
  长公主难得的升起了对外甥的同情心,不忍看他这般硬抗。话到口边,长公主就显得冷冰冰不近人情了,“我没什么话跟你说。你赶紧找医工处理你那手臂吧,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这里。”
  李信心中一急。
  神经疼痛让他脑仁一抽一抽,额前渗了汗。医工们就在身后等待,可他死活不肯转个头让他们包扎自己的手臂。他硬是忍着这种痛站在长公主这里,就是为了见长公主一面,跟长公主说话。毕竟他平时,根本见不到这位舅母……他这位舅母不喜欢他,李信心知肚明。
  所有人都用一种惶恐担忧的眼神看着他的手臂,偏偏李二郎神志昏昏没领悟到长公主话里的关切意味。他只以为错过了这个机会,又再见不到长公主了。少年忍着痛意,往前一步,说了一个蛮族人才听得懂的词,“阿斯兰。”
  长公主立刻扭头看他,目光如冰。
  少年唇角发白:“舅母,我有话跟你说……”
  长公主冷冰冰地看着他,目光透着审度。这种冷漠的审度中,若让平时的冷静少年来看,李信定能看出其中的几分恍惚与震撼来。但是现在李信眼前都开始一阵阵地发黑了,要靠着自己强大的神经,才能不倒下去。
  吴明看得不忍心,想强迫李信下去处理伤口。
  偏偏方才还同情李二郎的长公主,现在没有丝毫同情心。她心想:李信是一个虽然强大坚强,但很讨厌多事的残废。
  既然李二郎硬撑着那口气也要跟她说话,她何必管他的手臂呢?让他尝一尝痛意也好。
  长公主面无表情地转了身下楼,李信怔了片刻后,跟了上去。吴明在后面哎了半天,他还是被李二郎无情地丢下了。吴明郁闷半天,忙把医工赶过去追人。他一个外人,也不好跟着人家舅甥走……
  上了马车,长公主还是那副冷若冰霜的样子。马车摇晃,每动一下,李信的脸色就白一分。长公主到底还是不忍心,心想我是为我女儿着想,让侍女吩咐外面的马车赶车赶得稳一点,慢一点。医工们在后面步行跟随,侍女们也下面走。车中,李信说,“我当年在长安杀丘林脱里,不是因为他冒犯知知。”
  长公主依然没表情。
  “他冒犯知知,我即使动杀意,也不会选那个最不合适的机会。他让我动杀意的缘故,是他说,舞阳翁主是蛮族左大都尉阿斯兰的女儿,是您与蛮族人通jian所生。”
  长公主面色如纸般,却依然没说什么。她既不慌张,也不难过,还不迷茫。她的神情告诉李信,她清楚李信说的是什么,她也认识阿斯兰。她什么都知道,她只是不说而已。
  李信也没有那样多的时间跟长公主细说,他说得太详细,恐怕自己先撑不住倒下去了。他低声,“我猜……我意识到有人肯定跟我一样,在查知知的身世……希望我只是多心……我向来想的比较乱……我原想亲自去杀了阿斯兰这个人,为知知解决后患。但如果这件事跟我想的不一样……我想您身为知知的母亲,您有权利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”
  长公主漠声问:“那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?拿这个威胁我把小蝉嫁给你?不然就毁了她?”
  “自然不是!”李信猛抬眼,跪在了长公主面前。少年颜色憔悴,眸子却一派清宁,“我便是死一万次,我都不想毁她。我只是希望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……我怕自己不能护好她。您是长公主,您有很多人手可以拿来用。”
  长公主打断他的话:“你希望我做什么?”
  “派人,去蛮族草原,看是否有人在查。截杀想查消息的人,或者直接杀了阿斯兰,”少年苍白的脸上,眼中神情冷漠十分,“即使您失败,我也会亲自动手。舅母,我今日这般拼命,就是想到太子身边,想当将军,想去漠北……我……”
  长公主看着他,看他忍着巨大的痛苦,跟她说了这么长的话。看马车忽然一晃,少年摔倒,手臂碰到了地面。她尚没来得及说什么,李信已经痛晕了过去,留下那未说完的话。长公主沉默地看着他,听着外头侍女不安的致歉声。她吩咐医工上车来,处理李信的伤势。
  长公主靠着车壁而坐,垂目看医工们诚惶诚恐地在她面前,为李信包扎伤势。医工们一开始怕惊扰了她,想把李二郎带出去。然长公主一声不吭,他们摸不准这位殿下的意思,只好忐忑地在她眼皮下为她外甥处理伤势。
  长公主面上无波,心中则涌起了惊涛骇浪。
  阿斯兰!
  她已经多少年没听过这个名字了?!
  十七年前的漠北草原,十七年前的战争,十七年前的大火……那个青年人看着她的仇恨目光,她与夫君万死无望的状态……还有那个女郎……灰飞烟灭,早已消亡在了十七年前。一切离他们这么远,然恍惚间,时光如同洪荒大水,将过去碾碎成只言片语,又在某个时候重新将其卷上岸。
  阿斯兰、阿斯兰……
  记忆是这般的清晰,让她心头大震,无法言语。她一时希望他死了最好,一时又不忍心他死了。她心中百般煎熬,她无论如何都不想把当年的后遗扯到女儿身上。
  但是有人在查小蝉的身世?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
  她眼神复杂地看着那个晕过去的少年郎君,看他长发汗湿,看他面容瘦削。他是很果毅的郎君,凡事能自己处理绝不假借他人之手。当年长安之事就能看出来,现在李信却向她求助……他没有找曲周侯,没有找那位很欣赏他的舅舅,恐怕是怀疑曲周侯被蒙蔽多年,受不了妻子的背叛吗?
  李信猜测了最悲观的一种可能性,他最好的提醒对象,就是长公主。
  无论出于什么目的,闻蝉能平安活到现在,且日常无忧,多年受宠,都是长公主的功劳。
  他做了最好的选择。
  长公主闭目。
  她心想,李信还是很冲动。
  和当年一样。
  一遇到小蝉的事,他就不能做到步步为营,静待良机。
  他走的这步险棋……若她真的与阿斯兰通jian,她事后,肯定要想办法处死李信的……他还真是每次都把自己逼到绝路上……一碰到她女儿的事,就开始这样不成熟……
  长公主想到前些日,她与曲周侯说起李信,心烦得不行。她那时候说,李信能力这么强,深不可测,心机深沉,他都不是李家二郎,还能让李家离不开他。这样的人物,小蝉怎么可能应付得了?他若是真心欺负小蝉,十个小蝉也不够他玩的。